《意见》指出,高等学校实验室等场所在不影响本身教学科研任务和安全的前提下,应定期向中小学生开放,对中小学生进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科学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带动区域内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
《意见》明确,高等学校实验室等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的主要任务包括:向中小学生普及科学技术知识,使他们了解国家和河北省有关科学技术发展的成就及发展趋势;引导学生树立科学观念,崇尚科学精神,激发学生对科学的兴趣;逐步培养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和创造能力。
《意见》明确,中小学生参观高等学校实验室等场所,原则上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中小学校在组织学生赴高校活动前,应将参观的学生人数、年级和要求参观的高等学校及实验室类型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参观学校、参观人数及高等学校接待参观的能力,统一协调并商有关高等学校同意后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