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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安全法的实施,医疗机构在行动

2021-04-21 09:049950萍乡卫健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根据省卫健委统一部署,萍乡市卫生健康委认真组织,为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提高实验室检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4月上旬开始,萍乡市卫生健康委对本市医疗(疾控)机构生物安全实验室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本市所有已备案的医疗(疾控)实验室均参与本次调研,调研结果将为我市的生物安全防范预案提供一定的数据依据。同时组织相关专家下基层单位进行生物安全的督导检查,提高医疗机构的生物安全防范意识。

生物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民众健康、社会稳定和种族存亡。《生物安全法》以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作为立法宗旨,该法共十章八十八条,主要针对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生物恐怖袭击和生物武器威胁,生物安全能力建设分设专章作出针对性规定。

 
 

上图为市卫健委组织相关专家对萍乡市安源妇保院进行生物安全检查

 

图为市卫健委组织专家对萍乡上栗妇幼保健院进行生物安全检查

 

上图为萍乡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验室人员学习生物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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