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一代代优秀企业家在市场竞争中迅速成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他们身上闪耀着共同的力量——企业家精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25日公布。这是中央首次以专门文件明确企业家精神的地位和价值。
这份中央高规格文件,有哪些要点?为何聚焦企业家群体?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关键期,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深意何在?
近年出现了一些因产权纠纷、专利侵权、政府不当干预等造成企业家合法权益受损的事件。为消除企业家顾虑,让企业家安心创造财富,《意见》提出一系列法治保障措施:
△中关村创业大街(图自视觉中国)
有恒产者有恒心。“唯有使广大人民、众多企业经营者有财产安全感,才能保证社会稳定和经济持续增长。”经济学家厉以宁说,核心是树立法律最高权威,让公有财产和非公有财产一律受到保护。
《意见》提出一系列措施,营造尊重和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良好社会氛围是企业家精神生生不息、代代传承的重要条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泉红说,这有利于形成崇尚干事、鼓励开拓、保护创新的制度环境,弘扬企业家的创新创业热情。而营造直面困难勇于担当、推动改革敢于突破的氛围,形成支持改革、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环境,也将最大限度调动国有企业家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发挥企业家精神,需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国家行政学院开展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显示,民间投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依然存在,个别地方政府诚信意识欠缺。
《意见》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负责人一视同仁,对激发更多人创业创新积极性有持久意义。
目前,社会上还存在着守信激励不足、失信成本偏低的问题;商业欺诈、制假售假、偷逃骗税等现象屡禁不止……失信行为破坏了市场秩序,伤害了企业家实干创新的积极性。
“诚信守约的契约精神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表现形式。加强对企业家诚信经营的激励约束,是企业着眼未来,成为‘百年老店’的安身立命之本。”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刘泉红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取得积极进展。但市场准入中各种许可限制仍然较多,制度性交易成本依然较高;监管缺失、检查任性、执法不力等问题比较突出。
对此,专家认为《意见》从精神引导到实际帮扶,从眼前困难到未来传承,作出全面部署,不但弘扬企业家精神,壮大企业家队伍,还为企业家专注品质、持续创新提供全方位支持和保护。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向企业管理人员宣讲法律法规(图自新华社)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企业家精神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意见》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是加强预期引导、落实稳中求进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